医院健康扶贫宣传方法(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医院健康扶贫宣传方法(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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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健康扶贫宣传方法(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医院健康扶贫宣传方法(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健康帮扶是兜牢“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的关键环节,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的重要措施。

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之健康帮扶政策有哪些吧……

健康帮扶

● 医疗保障

(1)2022年,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四类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助50%。集中缴费期过后其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全部承担,财政不再实施补助。

(2)自2022年1月1日起,将健康扶贫“六重保障”转换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不再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提高10%和住院费用报销财政兜底政策。

(3)大病保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区医保局电话:88085419

● 医疗救助

(1)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助起付线为1500元,年度住院费用累计达到救助标准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合规基本医疗费用按7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68950元。门诊医疗救助,按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实行救助,特殊门诊报销之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个人自负合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不超过8000元。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个人自负合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9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9万元。门诊医疗救助,按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实行救助,特殊门诊报销之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9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不超过8000元。

(3)再救助制度。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住院医疗救助达到年度限额,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同时提供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和乡村振兴部门的返贫致贫风险证明。2022年起付线7300元以上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防止发生因病返贫致贫。

区医保局电话:88085419

● 雷锋580紧急救助

(1)突发重大疾病紧急救助:按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成员3000—5000元/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5000—10000元/人实施一次性住院紧急救助。

(2)突发意外事故紧急救助:按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成员3000—5000元/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5000—10000元/人实施一次性住院紧急救助。

(3)见义勇为紧急救助:对当年度在望城区内实施见义勇为对象或望城籍城乡居民在全国其它省市实施见义勇为受伤严重住院治疗的对象,实施一次性住院紧急救助10000至20000元。同时,按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对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实救助,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救助热线:88580580

● 卫生健康服务

(1)大病集中救治一批(4类9种大病):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消化道癌症、终末期肾病定点治疗医院。儿童白血病(限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可以在省、市定点医院救治,其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2)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全区实施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和脱贫人口健康监护“六个一”工程。由一个全科医师团队与贫困人口签订医疗服务合同、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发放居民健康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等服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艾滋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的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提供相应健康服务和社会救助。

(3)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无劳动能力,且患有重大疾病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其治疗经费依规在各类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政府实行兜底保障。

(4)“先诊疗,后付费”及提交证明材料清单: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因病在区内医疗机构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后的个人承担部分。证明材料包括: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③农村脱贫人口健康卡(尚未开通启用农村脱贫人口健康卡的,可提供区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脱贫证明〈证件〉或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证明〈证件〉)

(5)①对计划怀孕夫妇给予400元/人的孕前优生免费检查;②对计划结婚夫妇给予120元/对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③对计划怀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④对全区孕产妇给予140元/人的免费产前筛查和600元/人的免费无创DAN检查;⑤对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⑥对35-64岁的已婚育龄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⑦对新生儿提供360元/人的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150元/人的免费耳聋基因筛查、38元/人的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区卫健局电话:88076447

● 计生救助

(1)农村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80元/人/月(年满60周岁后按年发放)

(2)女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2020年起分别补助910元/人/月;60岁以上另补助护理费200元/人/月。(按年发放)

(3)女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当年一次性救助1万元。(此项从2022年起对所有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进行一次性慰问,每户1万元)原已享受奖励的不再重复享受。

区卫健局电话:88076447

● 工会救助

对已建档立卡,由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自费医疗费用负担重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具体金额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而定。

区总工会电话:88062085

● 社会捐助

区人民医院为区级大病定点救治医院,根据病人救治需要为患者提供双向转诊。按相关社会捐助政策为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港澳台海外人士捐助)。

区人民医院电话:88085045

● 防贫综合保险

为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动态调整的“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购买“防贫综合保险”,期限一年,保费由政府代缴。

区乡村振兴局电话:88062186

上述政策属现行执行标准,如果国家及省市区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来源 | 区卫健局

编辑 | 王智勇 熊思源(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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