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孕妇在业主群内卖鸡蛋被举报并被逼迫写保证书的新闻冲上热搜,看了以后,让人气愤。
上海孕妇,看到有人缺鸡蛋,就把自己的30个鸡蛋送给邻居,邻居坚决给钱,所以最后就按原价收下了30元钱。
没想到,此事被小区里志愿者知道后举报了,认为违反了疫情规定,是私自团购的行为。
哪里的规定,不让业主卖东西,即使是有这样的规定,那么请问,这个规定的出台,符合法定程序吗?
志愿者之所以举报该孕妇,是因为志愿者也在卖鸡蛋,他们认为孕妇的行为是在和他们抢生意,所以便举报孕妇违反防疫规定。
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竟然会逼迫孕妇在大半夜写保证书做检讨。
凌晨一点多,防控办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竟然还敲响了刘小姐家门,让她签下保证书,并且把团购涉及的鸡蛋全部上交。
绝对可以称得上“贻笑天下”的大笑话!
如果志愿者不卖鸡蛋,是不是还会举报?
谁规定的志愿者可以卖鸡蛋,而业主却不能卖鸡蛋?你们作为志愿者,如果卖鸡蛋,请问有没有利润?如果有利润的话,那算不算无证经营?
第二,志愿者工作效率真高,竟然会连夜在凌晨一点敲开孕妇家的门!
第三,谁给你们的权力,让孕妇写保证书并作检讨?你们有执法权吗?
第四,更可笑的是,还要没收那可怜的30个鸡蛋!这30个鸡蛋被没收以后,去向什么地方?
这次上海的疫情,有的社区,有的居委,虽然疫情管控没有做好 ,但是团购却都做得很好,并且把价格都做到了高价位 。
如果说,孕妇的一次售卖就是无证经营,那咸鱼上的卖者大部分都没有证,那算吗?
就想问一句:志愿者、物业什么时候有执法权了?
还想问一句,你们这样大半夜的对待一个孕妇,猪油蒙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