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结合蛋白109是什么原因(肝素结合蛋白高111)肝素结合蛋白109是什么原因(肝素结合蛋白高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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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结合蛋白109是什么原因(肝素结合蛋白高111)

肝素结合蛋白109是什么原因(肝素结合蛋白高111)

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HIT)是在应用肝素类药物过程中出现的、由抗体介导的肝素不良反应,临床上以血小板计数降低为主要表现,可引发静、动脉血栓形成,严重者甚至导致死亡。

为更好地规范HIT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血栓防治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国内专家,在参考国际相关指南、共识以及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中国HIT的防治现状,撰写了我国首部《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中国专家共识》(2017)(简称《共识》)。

上一篇和大家分享了HIT的临床表现和诊断(【指南】怎么诊断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我国首部专家共识来解惑)。今天一起学习下《共识》中有关HIT的治疗要点,让我们一睹为快!

一、HIT的治疗

HIT患者一经诊断或者高度怀疑应立即停用肝素,并接受非肝素类抗凝药物治疗,特别是HITT或存在继发血栓风险的患者。

(一)比伐芦定

比伐芦定是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发生HIT时,肝、肾功能均异常的患者可使用比伐芦定,但应依据肝、肾功能异常程度适当减量。

急性或亚急性HIT患者需行紧急心脏手术时,推荐使用比伐芦定。既往HIT病史患者如HIT抗体仍阳性,拟紧急行心脏手术, 也建议使用比伐芦定。

1.用法、用量及疗程

非PCI患者不建议静脉注射负荷量,初始维持剂量0.15 mg•kg-1•h-1,维持目标APTT水平于基线的1.5~2.5倍或活化凝血时间(ACT)>300 s。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建议剂量为 0.14 mg•kg-1•h-1,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表1,2),肝、肾功能均异常的患者建议为 0.03~0.05 mg•kg-1•h-1。比伐芦定可部分被血液透析滤出。

需行PCI治疗的HIT或HITT患者,建议首先静脉推注负荷剂量比伐芦定0.75 mg/kg,然后以1.75 mg•kg-1•h-1静脉滴注至 PCI后3~4 h,应用比伐芦定5 min后监测ACT,维持ACT>300 s。之后如需继续应用,减量至0.2 mg•kg-1•h-1静脉滴注20 h。

2.与其他药物的转换与衔接

应用比伐芦定前常规测定基础INR水平,当病情稳定及血小板计数≥150×109/L或恢复至基线水平情况下,应逐渐过渡到使用华法林。华法林初始剂量2.5~3.0 mg/d,必须与比伐芦定重叠5d以上,每日监测INR,INR符合要求(目标INR与基础INR水平相关,见表3),可停用比伐芦定,继续使用华法林。停比伐芦定4~6 h后再次监测INR和APTT:(1)若复测INR未达标,继续两种药物联合应用,24 h后复测;(2)若INR达标,且 APTT≤40 s, 继续华法林抗凝治疗;(3)若INR达标,且APTT>40 s,考虑比伐芦定药物代谢延长所致,4h后复测INR和APTT。也可在转换为华法林之前,先从比伐芦定转换为磺达肝癸钠作为过渡(该药对INR影响小) 。

(二)阿加曲班

肝、肾功能均异常的患者建议使用阿加曲班或比伐芦定,并依据肝、肾功能异常程度减量 。

1.用法及用量

阿加曲班初始给药时,不建议静脉推注负荷量,肝功能正常者输注的速率为2 μg•kg-1•min-1。

阿加曲班主要从肝脏代谢,肝功能异常患者需减量。对于肝脏功能异常(如血清总胆红素>25.6 μmol/L)、心力衰竭、严重全身水肿或心脏外科术后患者,建议初始输注速率为0.5~1.2 μg•kg-1•min-1,随后每4小时根据APTT水平调整输注速率,目标APTT水平为基线的1.5~3.0倍。仅有肾功能异常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多脏器功能异常的危重患者合并HIT时维持剂量为0.2~0.5 μg•kg-1•min-1。调整剂量需充分考虑个体差异。

需行PCI治疗的HIT或HITT患者,PCI术中使用阿加曲班多为经验性治疗,首先静脉推注负荷剂量350 μg/kg,继之以25~30 μg•kg-1•min-1静脉滴注,术中监测和维持ACT 300~450 s,至手术结束。

2.药物监测

(1)APTT:维持APTT于基线值的1.5~3.0倍,不超过100 s。剂量调整后应每4 h监测APTT,连续2次监测结果达标后,可每日监测1次。 肝功能正常患者, APTT<1.5倍基线值,输注的速率增加0.5 μg•kg-1•min-1(在初始速度基础上);APTT>3倍基线值,输注的速率减少0.5 μg•kg-1•min-1。 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Child Pugh B级或总胆红素>34.2 μmol/L),APTT<1.5倍基线值,输注的速率增加0.25 μg•kg-1•min-1;APTT>3倍基线值,输注的速率减少0.25 μg•kg-1•min-1。

(2)INR:应用大剂量阿加曲班及转换为华法林时,必须同时监测INR。

3.与其他药物的转换与衔接

初始治疗使用阿加曲班的患者,当病情稳定,血小板计数≥150×109/L或恢复至基线水平,应逐渐过渡到使用华法林,两者必须重叠5 d以上,直至INR符合要求,停用阿加曲班,继续使用华法林。首先降低阿加曲班输注速度,维持APTT>1.5倍基线值,华法林初始剂量2.5~3.0 mg/d,并同时监测INR。若连续两日INR>4,且联合治疗≥5 d,阿加曲班可以停药,并在停药后4~6 h内再次检测INR。

如果停阿加曲班后INR检测反复不达标(目标INR 2.0~3.0),则应恢复之前的阿加曲班用量,并每日监测INR,直到INR达标为止。也可在转换为华法林之前,先从阿加曲班转换为磺达肝癸钠作为过渡(该药对INR影响小)。

如果直接从阿加曲班过渡到NOAC维持抗凝,应在停止输注阿加曲班2 h内开始口服NOAC。

(三)磺达肝癸钠

磺达肝癸钠主要从肾脏排除,肾功能不全时应根据CrCl调整剂量。磺达肝癸钠微量通过胎盘屏障,对胎儿一般无危害。磺达肝癸钠用于既往有HIT病史的患者可能是安全的。虽证据不足,在妊娠合并急性或亚急性HIT患者仍建议使用磺达肝癸钠。既往有HIT病史,合并血栓形成(与HIT无关),且CrCl>20 ml/min患者也可使用磺达肝癸钠,直到成功向华法林过渡。肾功能正常伴或不伴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可使用治疗剂量的磺达肝癸钠。

如果停用磺达肝癸钠后改用NOAC维持,NOAC应在预期下次注射磺达肝癸钠时开始口服。

1.用法、用量及疗程

治疗剂量一般5~10 mg/d皮下注射,应根据肾功能和体质量进行调。

(1)依据体重建议的剂量为:体质量<50 kg,5.0 mg皮下注射,1次/d;体质量50~100 kg,7.5 mg皮下注射,1次/d;体质量>100 kg,10 mg皮下注射,1次/d。

(2)依据肾功能给予的建议剂量为:CrCl>50 ml/min时,正常剂量应用;CrCl 20~50 ml/min时,慎用磺达肝癸钠;CrCl<20 ml/min时,禁用磺达肝癸钠。磺达肝癸钠无有效的拮抗剂。

2.与其他药物的转换与衔接

若血小板计数恢复≥150×109/L或者恢复至原基线水平,可以启动华法林治疗。磺达肝癸钠联合华法林应用至少5d,且INR达标后(连续2d或者连续2次INR在2.0~3.0之间),可停用磺达肝癸钠。

3.药物监测

不建议常规监测,如需监测,建议调整剂量至抗Ⅹa活性峰值为1.5 U/ml。

(四)新型口服抗凝药

1.尚未见大的前瞻性对照研究公布,仅见小型研究及病例报告,初步结果表明:NOAC(如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依度沙班等)用于HIT患者的治疗不但用药方便,不需要检测INR,而且是有效和安全的。

2.建议的利伐沙班初始用量为15 mg,3次/d;血小板计数恢复正常或发生急性血栓栓塞事件21 d后,减量至20 mg,1次/d。

3.NOAC用于治疗HIT仍需更多临床研究数据验证。

(五)华法林

1.华法林起效缓慢,至少需要3~5 d才能起到抗凝作用。HIT患者使用华法林初期不但起不到抗凝作用,反而可能会因抑制蛋白C和蛋白S活性,导致皮肤坏死、静脉性肢体坏疽,甚至导致肢体丧失或者截肢,但华法林可以在后续维持治疗中发挥作用。

2.若患者诊断HIT时没有服用华法林,需要立即停用肝素类药物,给予非肝素类抗凝药,待血小板计数升高至150×109/L或恢复至基线水平,给予华法林与非肝素类抗凝药物重叠至少5 d,待华法林起效后停用非肝素类抗凝药物,继续口服华法林。如果诊断HIT时已经使用了华法林,在启动初始抗凝治疗的同时,建议使用维生素K中和华法林的作用,以免增加静脉性肢体坏疽的风险。另外,华法林还会通过延长APTT,使得根据APTT调整的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应用的剂量偏低。

3.作为后续维持抗凝治疗药物,华法林应与初始治疗的非肝素类抗凝药物重叠至少5 d,初始剂量建议≤3 mg/d,不建议从大剂量开始。口服华法林期间必须常规监测INR,目标范围为2.0~3.0。

4.考虑到HIT后血栓栓塞风险,对于孤立HIT患者,建议应用非肝素类抗凝药物至少1个月,并且血小板数量恢复并稳定于基线水平;而HITT患者,建议抗凝治疗至少3个月。

二、特殊临床情况处理

(一)经皮冠状动脉介入干预

1.多个证据显示,比伐芦定和阿加曲班可以安全和有效地用于PCI术中抗凝。

2.对于PCI术前发生急性HIT或亚急性HIT的患者,建议PCI术中使用比伐芦定或者阿加曲班,不可使用肝素或者LMWH。由于磺达肝癸钠对接触性血栓作用不住,所以不适于PCI术中应用。

3.HIT患者PCI术后需要继续抗凝(孤立HIT 1个月,HITT 3个月),短期内可以考虑继续使用比伐芦定或阿加曲班;后续维持可以使用磺达肝癸钠,并逐步过渡到华法林,或从胃肠外给药(比伐芦定或阿加曲班)直接过渡到华法林,或考虑使用NOAC。

4.对于既往发生过HIT、HIT抗体检测已经转为阴性的患者,如果拟行冠状动脉造影和PCI,建议术中使用比伐芦定或者阿加曲班。如果比伐芦定或者阿加曲班不能得到,术中可审慎使用普通肝素,并注意严密观察;PCI术后需要继续抗凝者,应使用非肝素类抗凝药物。

(二)心脏及血管外科手术

1.如果血小板计数于术后4 d开始显著下降,并持续4 d以上,应考虑HIT可能。

2.心脏外科或体外循环手术前不建议进行HIT抗体检测。但如术后(5~14 d)血小板计数下降50%左右时,无论是否伴有血栓事件,均应进行HIT抗体检测。

3.急性或者亚急性HIT患者行心脏或者血管外科手术时,推荐使用比伐芦定。

4.急性HIT患者,如无紧急心脏或血管外科手术适应证,应尽量推迟手术时间,直到HIT痊愈,且抗体检测转为阴性(100 d左右)。

5.有HIT病史,并且HIT抗体检测阳性的患者,行心脏或者血管外科手术时,推荐使用非肝素类抗凝药物如比伐芦定。

6.有HIT病史但HIT抗体检测阴性的患者(肝素暴露通常在100 d以上),术中仍可使用普通肝素或者换用非肝素类抗凝药物;术前和术后如需抗凝,建议使用非肝素类抗凝药物。

(三)肾脏替代治疗

1.肾脏替代治疗(透析或者超滤)患者,如果透析前或在透析过程中发生急性HIT,或亚急性HIT患者,均推荐应用阿加曲班作为替代抗凝药物。连续肾脏替代治疗,建议阿加曲班100 μg/kg静推,0.5 μg•kg-1•min-1连续静脉输注,维持 APTT于基线值的1.5~3.0倍;间歇肾脏替代治疗,建议阿加曲班 250 μg/kg静推,2.0 μg•kg-1•min-1静脉注射,维持 ACT在170~230 s 。比伐芦定也可用于肾透析患者。

2.对于既往有HIT病史且需持续肾脏替代治疗或者留置导管的患者,推荐局部使用枸橼酸盐抗凝。

(四)妊娠期

妊娠时一旦发生HIT,应即刻停用肝素类药物,并应用非肝素类抗凝药物治疗。妊娠期间使用的抗凝药物要求不能通过胎盘屏障,达那肝素符合这一条件,应用的例数相对较多,但此药国内未上市,因此可审慎使用磺达肝癸钠。

(五)既往HIT病史的患者抗凝药物选择

1.既往发生过 HIT的患者再次暴露于肝素类药物时,发生HIT的风险高于无HIT病史者;无论血栓预防(如关节置换术后)或治疗(如已发生VTE),使用磺达肝癸钠HIT风险小于肝素或 LMWH。另外,根据既往的研究,NOAC(如利伐沙班)可以替代肝素类药物用于VTE的预防和治疗。

2.HIT抗体通常在肝素暴露后的50~85 d可以测到,如果为阴性,ACCP9指南推荐心脏手术术中可以短期使用普通肝素,但术后继续抗凝过程中应选择非肝素类抗凝药物。行PCI的患者,即使抗体检测已经阴性,仍推荐术中使用非肝素抗凝药。

(六)HIT伴出血

HIT患者血小板计数很少低于20×109/L,出血少见。不建议常规预防性输注血小板,以避免潜在的血栓栓塞风险。但如果发生严重出血或需行侵入性干预措施或大手术,仍可考虑输注血小板。如输注血小板,必须在停用肝素后,并建议积极采取非药物止血方式,如压迫、结扎或手术止血。

(七)抗血小板药物与血小板减少

可能导致血小板下降的抗血小板药物主要是GPI和氯比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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