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刘丹
26日,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获悉,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烟台市4个集体3名个人在大会上受到表彰。
其中,龙口市公安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县级公安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大队、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桥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初家派出所副所长王广极、海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于东、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中队长康德祥被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将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