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室医院(治疗室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2、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3、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三次,地面湿式清扫两次;室内每日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抽出的药液、启开的静脉输用无菌液必须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5、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含皮试);用后针头立即放入锐器盒内,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置于专用容器内,其它医疗垃圾严格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收集,凡不能回收的垃圾由后勤统一进行处理。
6、体温表应在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7、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开包后使用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盛碘酒、酒精瓶每周压力蒸气灭菌2次。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