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说”开栏语
炎症性肠病(IBD)是一种非特异性的慢性肠道炎性疾病。包括克罗恩病(CD)和溃疡性结肠炎(UC),常表现为腹痛、腹泻、血便、体重下降等症状,具有难以彻底根治,易反复发作的特点。
IBD患者是可以怀孕的!通过规范治疗有效控制病情,能生育出健康的宝宝。IBD具有一定的遗传倾向。研究表明,IBD患者的子女患该病的风险是普通人群的4-8倍。但其发病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遗传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因此,IBD患者的子女也不一定都会发病。
怀孕期间,谨慎服用药物是必须严格对待的医学问题。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个等级,从A到D安全性逐渐降低,X是有明确致畸作用的药物应避免使用。
1.美沙拉嗪(FDA B):口服及局部使用美沙拉嗪是安全的,不会明显增加胎儿先天畸形发生,剂量可达4g/天。
2.柳氮磺吡啶(FDA B):孕期可以使用,但其会影响孕妇叶酸的吸收,因此需要加大剂量(2mg/d)。
1.泼尼松(FDA C):建议孕期选择泼尼松等代谢迅速的制剂,虽然其可以通过胎盘,但会迅速转化为低活性产物。该药可少量从乳汁排出,建议用药后4小时再哺乳。
2.布地奈德(FDA C):是一种新合成的糖皮质激素,研究报道其在怀孕前3个月使用可能会小幅度增加胎儿腭裂发生的风险。
1.甲硝唑(FDA B):甲硝唑可能导致腭裂和增加早产率,孕期的前3月应避免使用。
2.环丙沙星(FDA C):可通过胎盘,孕早期应避免使用,同时其可降低男性生殖能力。
1.硫嘌呤类(FDA D):动物实验中显示硫唑嘌呤对胎儿有致畸、增加流产作用。可从乳汁排出,建议用药后4小时再哺乳。
2.环胞素A(FDA C):可能导致早产和低出生体重,重度活动期患者仅在必要时使用。
3.甲氨蝶呤(FDA X):有充分明确的证据表明其有致畸和胚胎毒性,女性在孕期和哺乳期禁用。计划怀孕的男女都应在孕前3-6个月停用。
1.英夫利西单抗(FDA B):妊娠期可继续维持该药治疗。对于IBD复发风险较低的妊娠女性,建议妊娠22~24周应用最后一次抗TNFα治疗。此外,孕期使用过该药的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2.对于其它生物制剂,目前没有足够的数据证实其在妊娠期间服用的安全性。
可以的!哺乳不仅不会引起IBD加重,而且可能诱导IBD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