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 狼疮抗凝物(孕妇狼疮抗凝物偏高怎么办)孕妇 狼疮抗凝物(孕妇狼疮抗凝物偏高怎么办)

关注健康
关注真实体验

孕妇 狼疮抗凝物(孕妇狼疮抗凝物偏高怎么办)

孕妇 狼疮抗凝物(孕妇狼疮抗凝物偏高怎么办)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一种全身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是由自身免疫介导的以免疫炎症为突出表现的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可累及全身多脏器系统,血清中出现以抗核抗体为代表的多种自身抗体。

主要发病人群正是处于生育年龄阶段的女性,占了90%。


随着对SLE诊治水平的提高,SLE患者的存活率大幅度提高,据统计,SLE患者的20年存活率达60%以上。

SLE患者的生育能力与非SLE女性相比无明显差异,因此生育已成为重要的临床问题。

感染、狼疮突发加重、终末器官衰竭、心血管疾病是大多数死亡原因。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不主张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妇女妊娠,但随着母婴保健技术和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治水平的提高,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再成为妊娠的禁忌。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可选择适当的妊娠时机,产科、免疫科、皮肤科等相关专业学科密切配合,严格进行产科检查和监护,合理用药控制SLE病情,适时终止妊娠,可在降低母儿并发症的条件下获得较好的结局。

下面继续以问答形式给大家科普,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小王一定有问必答。

一、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妊娠时机?

病情不活动且保持稳定至少6个月;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量为泼尼松15mg/天(或相当剂量)以下;

24小时尿蛋白排泄定量为0.5g以下;

无重要脏器损害;

无抗磷脂抗体存在的证据(转阴已3个月以上)

停用免疫抑制药物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雷公藤、霉酚酸酯等至少6个月;对于服用来氟米特的患者,建议先进行药物清除治疗后,再停药至少6个月才可以考虑妊娠。

二、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什么情况下不宜妊娠?

严重的肺动脉高压(估测肺动脉收缩压>50mmHg,或出现肺动脉高压的临床症状);

重度限制性肺部病变(用力肺活量(FVC)<1升);

心功能衰竭;

慢性肾功能衰竭(血肌酐(Cr)>2.8mg/L);

既往有严重的子痫前期或即使经过阿司匹林和肝素治疗仍不能控制的HELLP综合征;

过去6个月内出现脑卒中;

过去6个月内有严重的狼疮病情活动;

三、妊娠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影响有哪些?

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后病情1/3改善,1/3不变,1/3加重,在妊娠各个阶段都可无任何警告的病情加重或急剧进展;

妊娠合并SLE患者的母婴死亡率高达8.9%;

妊娠本身有诱发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发病或使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的可能;

产后6周内多发生病情恶化。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对妊娠的影响?

大约20%以上的SLE患者发生子痫;

约1/3的SLE患者发生早产;

约1/3的SLE患者最终以剖宫产终止妊娠;

约30%的SLE患者的胎儿出现胎儿生长受限(FGR);

五、系统性红斑狼疮对新生儿的影响有哪些?

新生儿狼疮,发生率5%-10%,以皮肤病变或狼疮皮炎、不同的血液和系统紊乱、偶有心脏传导阻滞为特征,也可有血小板减少和肝受累。

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可能是弥漫性心肌炎的后果,只有在抗SS-A及抗SS-B抗体阳性时,婴儿发生先天性心脏房室传导阻滞,并可发生死产。有此抗体存在时心律失常的发生率为3%,心脏病变为永久性,需放置起搏器,长期预后不好。1/3受累者在3年内死亡。

六、系统性红斑狼疮围产期管理流程?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孕期需要风湿免疫科及产科共同管理,具体管理流程见下图:



七、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风湿科随诊内容有哪些?随诊频率如何?

一旦产科确诊妊娠,SLE患者需立即到风湿免疫科进行随诊,随诊的内容包括:详细的病史和体格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肝功能、肾功能、生化及电解质水平检查、血糖、血尿酸水平、血清补体、免疫球蛋白定量、抗ds-DNA抗体水平检测;对于合并抗磷脂综合征的患者,还应定期监测抗心磷脂抗体、狼疮抗凝物、抗β2糖蛋白-1抗体水平。

随诊的频率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考虑整个孕期的随诊频率,一般建议28周前4周一次,第28周后每2周随诊一次。对于临床表现或实验室检查提示病情有复发可能时,应缩短随诊间隔。

八、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产科随诊内容及频率如何?

在确定妊娠后,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考虑整个孕期随诊频率。一般推荐28周前,每4周一次,第28周后每2周一次,随诊的内容包括:产科检查、血压监测、胎心监测。16周以后每月进行一次胎儿B超检查;妊娠28周后每2周进行一次脐带动脉血流Doppler检查及胎心监测,如有异常,可每周进行脐带动脉血流Doppler检查及胎心监测。

九、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分娩方式的选择?

对于整个孕期病情稳定的患者,可以采取自然分娩的方式来结束妊娠,但对于病情不稳定或出现产科并发症的患者,可以采取剖宫产。

十、孕期终止妊娠的指征有哪些?

妊娠早期3个月即出现明显的SLE病情活动;

孕妇SLE病情严重,危及母体安全时,无论孕周大小都应尽早终止妊娠;

孕期监测发现胎盘功能低下,危及胎儿健康,经产科及风湿科治疗后无好转者;

出现并发症: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精神和(或)神经异常、脑血管意外、弥漫性肺部疾病伴呼吸衰竭、重度肺动脉高压、24小时尿蛋白排泄定量在3g以上;

对于病情稳定者如果胎龄已满38周,胎儿已发育成熟时,建议终止妊娠。

十一、SLE患者的哺乳问题?

由于母乳中含有大量对胎儿有益的物质,而且母乳喂养有利于儿童的心理与生理健康发育,有利于产妇的恢复,因此推荐SLE患者进行母乳喂养。

口服泼尼松(龙)或甲基泼尼松龙、HCQ与非甾体抗炎药物(NSAIDs)的患者都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服用阿司匹林和华法林以及使用肝素治疗的SLE患者可以正常哺乳。

服用环玲酰胺、霉酚酸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硫唑嘌呤、环孢素A、他克莫司的SLE患者不宜哺乳;

对于服用波尼松剂量超过20mg/天或者相当剂量者,应弃去服药后4小时内的乳汁,并在服药4小时后再进行哺乳。

(以上建议不能代替专科医师意见)

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点赞、转发、关注!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小王一定有问必答。(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联删。)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九月健康网» 孕妇 狼疮抗凝物(孕妇狼疮抗凝物偏高怎么办)
分享到: 更多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