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非正常户注销流程(税务非正常户注销流程)
2022年5月12日0—24时,上海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27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869例,其中167例确诊病例为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归,60例确诊病例和1865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新增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闭环管控中发现。
本土病例情况
2022年5月12日0—24时,上海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27例,含167例由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414例。
(上下滑动查看↓)
病例1—病例10,居住于浦东新区,
病例11—病例13,居住于徐汇区,
病例14—病例24,居住于静安区,
病例25,居住于普陀区,
病例26—病例45,居住于虹口区,
病例46—病例51,居住于杨浦区,
病例52,居住于闵行区,
病例53—病例59,居住于宝山区,
病例60,居住于松江区,
均为本市闭环隔离管控人员,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61—病例67,居住于浦东新区,
病例68—病例90,居住于黄浦区,
病例91、病例92,居住于徐汇区,
病例93—病例116,居住于静安区,
病例117,居住于普陀区,
病例118—病例121,居住于虹口区,
病例122—病例149,居住于杨浦区,
病例150—病例163,居住于闵行区,
病例164—病例175,居住于宝山区,
病例176—病例217,居住于嘉定区,
病例218—病例223,居住于松江区,
病例224,居住于青浦区,
病例225—病例227,居住于崇明区,
为此前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2022年5月12日0—24时,上海新增本土死亡2例,系两例年龄分别为88岁、89岁的老年患者,合并有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脑梗死后遗症等基础疾病。患者入院后,原发疾病逐渐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的直接原因均为基础疾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2022年5月12日0—24时,上海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69例。
(上下滑动查看↓)
无症状感染者1—无症状感染者259,居住于浦东新区,
无症状感染者260—无症状感染者533,居住于黄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534—无症状感染者621,居住于徐汇区,
无症状感染者622—无症状感染者680,居住于长宁区,
无症状感染者681—无症状感染者852,居住于静安区,
无症状感染者853—无症状感染者879,居住于普陀区,
无症状感染者880—无症状感染者958,居住于虹口区,
无症状感染者959—无症状感染者1473,居住于杨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1474—无症状感染者1601,居住于闵行区,
无症状感染者1602—无症状感染者1756,居住于宝山区,
无症状感染者1757—无症状感染者1823,居住于嘉定区,
无症状感染者1824,居住于金山区,
无症状感染者1825—无症状感染者1839,居住于松江区,
无症状感染者1840—无症状感染者1858,居住于青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1859,居住于奉贤区,
无症状感染者1860—无症状感染者1865,居住于崇明区,
均为本市闭环隔离管控人员,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866—无症状感染者1869,居住于浦东新区,
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即被隔离管控。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境外输入病例情况
2022年5月12日0—24时,上海无新增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例,其中来自加拿大1例,来自乌干达1例。
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2022年5月12日0—24时,上海新增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2例。
(上下滑动查看↓)
无症状感染者1为中国籍,在美国留学,自美国出发,于2022年5月9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为中国籍,在纳米比亚工作,自纳米比亚出发,经德国转机,于2022年5月10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2例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学观察,已追踪同航班密切接触者57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
2022年5月12日0—24时,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360例。
2022年2月26日0时至2022年5月12日24时,累计本土确诊56754例,治愈出院51043例,在院治疗5144例(其中重型298例,危重型66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2022年2月26日0时至2022年5月12日24时,合计死亡567例。
截至2022年5月12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4595例,出院4583例,在院治疗12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1例。
梅陇镇问题猪肉案犯罪嫌疑人
被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5月12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闵行区梅陇镇问题猪肉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许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3月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70余起涉疫案件,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针对食品安全相关问题,检察机关坚持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并重,已调查疫情相关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40余件,立案13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外
5月12日
上海嘉定法院、奉贤法院、松江法院
分别对3起涉疫情诈骗案件进行宣判
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6个月至1年9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至6000元不等
假借团购之名敛财
诈骗所得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2022年4月7日,被告人龚某某从山姆会员商店工作人员处获悉社区团购信息,4月7日至4月9日,龚某某隐瞒山姆会员商店要求的团购流程、其预收资金的真实用途等信息,通过微信等方式,在社区居民的微信群内发布团购信息,并在微信群内谎称已预留足额团购套餐,还向山姆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社区证明,假借团购之名向参团居民预收钱款。
4月7日起,龚某某在收到李某等参团居民的钱款后,即将款项提现后充值至“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犯罪数额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涉及被害人40余名。截至本案审理阶段,龚某某已将全部赃款退缴到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某某犯诈骗罪,鉴于其在庭审中否认主要犯罪事实,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和后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在案违法所得2.2万余元将于案件生效后及时发还被害人。
△2022年5月5日,被告人龚某某涉疫情诈骗一案庭审现场(金煜 摄)
谎称帮忙购买香烟
诈骗所得用于归还欠款和日常消费
2022年4月14日,被告人吴某某为骗取他人财物,在无货物来源的情况下,在数百人的微信群内发布消息谎称自己可以帮助购买香烟并送货上门。
被害人刘某信以为真,于4月14日向吴某某提供的支付宝收钱码分4次共转入人民币5380元,用于购买35条香烟。吴某某收到钱款后即将钱款全部用于归还欠款和日常消费,并注销其所使用的微信。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且系累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380元。
△2022年5月12日,被告人吴某某涉疫情诈骗一案庭审现场(吴巍 摄)
虚构出售生活物资信息
诈骗所得用于个人生活消费
2022年4月中旬,被告人沈某通过互联网短视频平台发布有蔬菜、肉、蛋等生活物资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得被害人田某某等6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332元。
沈某收到上述钱款后,将钱款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到案后,沈某如实供述罪行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犯诈骗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扣押在案的涉案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在案违法所得3332元将于案件生效后及时发还被害人。
△2022年5月10日,被告人沈某涉疫情诈骗一案庭审现场(杨晓飞 摄)
综合:东方网、上海发布
记者:包永婷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