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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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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都市现场》报道了萍乡孕妇邹女士服中药后大出血的新闻。据邹女士说,萍乡市人民医院一位中医给她开的调理身体的中药有问题,导致她怀了7个星期的胎儿没了,于是向院方提出了15万元的赔偿。11月25号,萍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再次进行协商。



今年8月14号,怀孕的邹女士因为生理期不规律,找到萍乡市人民医院,请一位中医专家开中药调理身体。医生把脉后就给邹女士开了一些中药制剂,然而邹女士吃了4后天就开始出血,最后导致她腹中的胎儿没保住。



据了解,中医师开的中药制剂,含红花配方颗粒、乌药配方颗粒、水蛭配方颗粒等12种药。记者咨询了省内多位中医专家,他们表示,这贴中药的功效主要是活血,如果只是针对女性生理期不规律,是常见的对症药。



《都市现场》报道此事后,萍乡市人民医院与邹女士和家属进行了沟通,但纠纷没有化解。医院方面认为,邹女士就诊中医科时,已经怀孕37天,没有如实告知医师。而作为中医师,在邹女士8月还来了月经的情况下,也无法通过把脉的方式判断是否怀孕,进而避开孕妇禁用药。


11月25号,萍乡市医调委出具的专家咨询意见书认为,邹女士孕龄太短,从脉象上不能反映出患者已经怀孕,患者主诉的信息,误导了医师辩证施治。医师在诊疗患者方面,没有考虑周全,在未排除可能怀孕的前提下,开具了妊娠禁用、慎用的中药颗粒,存在一定的不足。在这样的意见下,医患双方达成协议,邹女士的家属表示,这次他们可以接受调解。


目前,双方已经签订调解协议书,萍乡市人民医院对此次纠纷调解没有意见,并补偿了邹女士两万元。这事也提醒大家,就医时,一定要把自己的情况描述清楚。医生诊断时,注意规范操作、考虑全面。这样,才能防范那意料之外的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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