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正常病假”
正常病假按照“常规处理”即可。
2、长病假
如果女员工在孕期和哺乳期请长病假怎么办?若是因为保胎、身体抱恙等原因,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如果用人单位对长病假的“真实性”有疑问,可以对女员工病假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以辨明其真伪。
注意:
(1)孕期和哺乳期的女员工请病假,如果超出了“医疗期”,用人单位既不能以“医疗期满”的原因与该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以“医疗期满”为理由而另行给其“安排其他工作”。
(2)如果哺乳期结束后,女员工仍因“病假”不能上班,且该女员工超过了医疗期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对超过医疗期的女员工进行“安排”或者“处理”。
(3)如果女员工在孕期和哺乳期存在“虚假病假”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拥有“确切证据”时,可以依法对该女员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