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我是09月4日末次月经,09月8日月经干净,9月13日同房(可能是排卵期),因为有盆腔炎,所以09月25日-30日打了替硝唑和头孢曲松6天,10月10日发现怀孕。
提问:用了药物这个孩子还能要吗?
回答:药物的高度敏感期是确切受精之日后的21天-35天(民间称之为孕早期,一般指的是末次月经之后的3个月,但以临床上的21-35天来得更为精准),所以根据您的用药时间上来看,还没有进入高度敏感期。
另外,头孢曲松(对抗敏感菌株)和替硝唑(对抗厌氧菌)为孕妇慎用品种,并非禁用,短时间用药就考虑不要孩子是不对的,这点从药理上说不通,从伦理上更加说不通。做好规范定期的产检至关重要,排除畸胎可能,保证整个孕期胎儿的正常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