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是(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是(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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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是(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是(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来源 / 基层医师公社

特约撰稿人 / 阿司匹林


今天,笔者与大家分享一个关于有机磷中毒的案例,欢迎同行一起学习和交流。


患者女性,20岁,被家人发现神志不清,全身大汗,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既往健康。


问题1:接诊患者时,要特别询问哪些情况?


这个昏迷患者病史非常简单,“20岁”“女性”“发现昏迷”“半小时前被送来”,重要的信息就是昏迷和全身大汗。


所以,要了解昏迷的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昏迷深度以及伴有大汗的昏迷的可能原因。


首先,想到的是感染性休克、低血糖或中毒。中毒伴大汗者,首先想到的是有机磷中毒。


病史告诉我们,患者既往健康,否认高血压及肝病史。患者年轻,基本可以排除脑血管病、肝性脑病。


问题2:查体特别要注意哪些体征?


患者神志不清,血压(BP) 120/70mmHg,脉搏(P)60/min,说明患者无休克表现。


从病史中我们还是倾向于有机磷中毒的可能,有机磷中毒查体时特别要注意瞳孔大小,发现瞳孔1mm。


另外,皮肤湿冷有汗,双肺满布湿性啰音,心脏无阳性体征,腹部检查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四肢肌力表现肌束震颤,肌张力减退。


以上症状和体征是胆碱能综合征表现:恶心、呕吐、腹痛、多汗、流泪、流涕、腹泻、尿频、大小便失禁、心搏减慢或加快或心律失常、瞳孔缩小、支气管痉挛或分泌物增多、气急(严重者肺水肿)、肌束颤动、肌力减退和瘫痪等。


问题3:需给患者做哪些检查?


经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初步考虑患者是有机磷中毒。为了排除或进一步证实有机磷中毒诊断,应做以下必要检查。


查血糖:提示6. 0mmol/L(正常)


血常规:提示血红蛋白(Hb)127g/L;白细胞(WBC)9.8X 109/L;中性粒细胞(N)70%(正常)。


胆碱酯酶活力:50%。


双肺湿啰音。


胸部X线片正常。


问题4:作出的诊断是什么?


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化验检查,已初步排除低血糖、肺部感染、脑血管病、肝性脑病所致昏迷,昏迷原因考虑为有机磷中毒。


诊断依据:患者昏迷伴有机磷中毒的胆碱能综合征表现,全身大汗,瞳孔缩小及双肺湿性啰音,化验检查胆碱酯酶活动50%,说明急性有机磷中毒(中度中毒)。


问题5:应给患者做何处理?


接诊急性中毒患者,一定应先了解患者生命体征,神志、血压、呼吸、心率(律)、体温。


一边询问病史,一边体检和处理。


(1)排除毒物:掌握洗胃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并向家属交代病情;对清醒患者可自饮洗胃液,自己或医护人员帮助引吐;昏迷患者,通过胃管洗胃,常规每次注入量400ml左右,过多胃张力增加,使毒物及洗胃液从幽门排出,失去洗胃的意义。对插管有困难者,采取剖腹切开洗胃;最后留置胃管以备以后再洗,从胃管中加入泻药,促进毒物从消化道排除。


(2)呕吐物或洗出胃内容物应留取样本,送检做鉴定。


(3)减少毒物吸收:皮肤、黏膜、眼睛有毒物彻底冲洗,清除毒物,阻止毒物吸收。


(4)重病患者,采取血液透析或灌洗。


(5)特效治疗:①阿托品或长托宁治疗,原则是尽早尽快达到阿托品化;②氯解磷定或碘解磷注射液,原则是尽早给药,足量给药,重复给药。


(6)保护重要脏器,脑、心、肺、肾等脏器,同时给予护理。


急性有机磷中毒病例总结与思考


01

急性中毒处理原则


迅速离开毒物;清除毒物减,少毒物吸收,促进毒物排除;使用特效解毒药;保护重要脏器,对症支持治疗。


02

处理急性中毒患者


有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不给予任何抢救措施,直接找车转上级医院。看起来好像是对患者负责,没有浪费时间,但实际上是增加了患者对毒物的吸收,延误了抢救时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接诊急性中毒患者后,必须做到首诊负责,在社区进行必要且力所能及的抢救,包括在了解病史的同时检查生命体征,如神志、血压、呼吸、脉搏等。


同时,要催吐,最好是洗胃,使毒物尽早排出,减少在体内吸收。除了吸氧和输液外,如已知中毒原因能用特效解毒药则更好。


在转院过程中,仍然应该根据病情给予解毒药和相应的抢救。在转院前联系对方医院时应详细介绍患者情况,使其做好准备。


有关急性中毒的抢救流程见下图:


(图源:常见急性中毒抢救流程)


急性中毒抢救和一般门诊不同,医护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争分夺秒,做到边询问病史、边体检、边洗胃、边治疗、边处理,这样患者才能得到最及时有效的救治。


另外,对表面看起来症状很轻的患者也要给予同样重视,社区医师通常能看到最早期的中毒患者,这时毒物吸收尚少,患者尚未表现出典型症状和体征,如果对这样的患者不给予足够重视和认真处理,甚至让患者离开医院,是非常错误的。


在急性中毒抢救中,应该认识到解毒药本身并非没有毒性,更不是用量越多解毒效果越好。如果解毒药用量过多引起中毒,将使抢救更加复杂也会影响预后。


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中心卫生院遇到急性中毒患者,先给予处理,就等于将二、三级医院的急诊向前延伸和移位,缩短了社区与医院之间的距离,其结果是进一步赢得了抢救时间,减少了患者对毒物的吸收,使其尽早得到解毒,能够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对自杀服毒本人及家属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和谐,预防再次发生中毒。


03

急性有机磷中毒中间综合征及治疗


有机磷中毒中间综合征(INS)是Semamageke于1987年提出的,因发病时间是AOCP胆碱的危象消失后(1~4d),在出现迟发性周围神经病之前故此命名。


死亡前患者可先有颈、上肢和呼吸肌麻痹,累及脑神经者,可出现眼睑下垂、眼外展障碍和面瘫。


处理:警惕中间综合征发生,当发现呼吸肌麻痹时,及时建立人工气道,应用正压呼吸机给氧治疗并注意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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