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绵绵冬雨里,浙医二院生殖医学中心首例试管婴儿在该院产科顺利诞生。
怀抱着出生重5斤4两,身长48cm的健康的小宝贝,初为人父母的叶盛夫妇,喜悦激动溢于言表,多年求子路上的煎熬,因为这一刻,都变得值得。
十年不孕终得子
多亏辅助生育技术
叶盛夫妇一直有不孕病史,起因为输卵管阻塞,随着年龄增长,卵巢功能快速减退。
今年初,叶盛夫妇慕名来到浙医二院生殖医学科,金敏主任为叶盛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评估,其中反映卵巢功能的抗苗勒管激素水平仅0.36ng/ml(正常者均在2ng/ml以上),同时还有双侧输卵管卵巢重度积水,造成了不利于胚胎发育的盆腔内环境。
金敏主任意识到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当下按照叶盛夫妇的具体病情,制定了一整套“试管婴儿”治疗方案——
包括前期腹腔镜微创手术对输卵管卵巢积水的预处理,从而改善胚胎种植内环境,以及后续个体化促排卵方案,和胚胎实验的精细化操作等等。
2017年4月初,在仅有两颗卵子,后续又仅形成一枚小小的八细胞胚胎的情况下,医护人员将精心呵护的胚胎移植入叶盛的子宫内。
两周后,传来了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一次成功!
整个孕期,叶盛在浙医二院生殖医学科、产科、麻醉手术部等团队严密监护下,直至宝宝平安出生。
浙二首例试管婴儿诞生
杭州市有8家医院有资质
据悉,浙医二院生殖医学中心自2013年成立,2014年获得夫精人工授精资质,2017年3月获得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资质。
自今开始实施“试管婴儿”技术以来,该中心连续迎来首例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婴儿出生、首例单精子胞浆内注射(ICSI)病例成功妊娠、首例囊胚培养胚胎行移植获得成功妊娠、首例冻融胚胎移植成功妊娠……
在取得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资质的9个月工作中,浙二已完成102个周期取卵,移植周期妊娠率达42.37%,其中冻存胚胎移植周期临床妊娠达到60%,发展迅速。
进入二胎时代,辅助生殖技术已成为很多高龄家庭的“圆梦计划”,但是在考虑辅助生育之前,一定先了解医院的资质。
记者从省卫生监督部门获悉,杭州市目前仅有8家有相关资质的医院,分别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市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杭州市红会医院以及浙江省新华医院。
8对夫妻有一对不孕
不是所有不孕者都能做“试管”
据了解,国内不孕不育的平均发病率为12.5%~15%,也就是每8对夫妻就有一对不孕不育,那么是不是都是适合做“试管婴儿”?想做就能做?答案是否定的。试管婴儿也有一定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很多人对“试管婴儿”的印象就是——在试管和玻璃器皿中把婴儿培养出来。但实际并非如此。“试管婴儿”是一种医学技术,规范称呼为“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技术”,就是将从母体内取出的卵子置于培养皿内,加入经优选诱导获能处理的精子,使精卵在体外受精,并发育成前期胚胎后移植回母体子宫内,经妊娠后分娩婴儿。
在不孕症患者中,哪些适合使用“试管婴儿”技术呢?并非人人适用,需明确不孕症的病因,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能需要应用“试管婴儿”技术:
此外,“试管婴儿”技术同样也有禁忌症:
1、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技术:
①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
②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
③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④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2、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李文芳 通讯员 鲁青 曾苑)